項目 | 標準 | 備注 |
| 1 | 醫療費用 | 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如化驗費、檢查費等) | 注: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 2 | 誤工費 |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 計算誤工費的基數(誤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統計: | 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 ②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 ③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
| 3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 出差伙食補助為50元/天。 | 4 | 護理費 | ①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 ②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
| 注意要有《醫囑》進行證明存在護理事實。一般護理費按每天90.46元計算。 | 5 | 營養費 | 參照自治區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的標準計算。 | 醫療機構有明確意見應給予營養補助的,一般在中寫明確。 | 6 | 殘疾賠償金 |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 ①傷殘系數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十級10%、九級20%......一級100%; | ②賠償年限: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
| 7 | 殘疾輔助器具費 | 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 8 | 死亡賠償金 |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賠償年限 | 注:賠償年限: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23元/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384(元/年) | 9 | 喪葬費 |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 城鎮、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2503 (元/年) | 10 | 被扶養人生活費 |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扶養年限 | 扶養年限: | ①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 | ②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 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注意: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594 (元/年),佛山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998 (元) |
| 11 | 住宿費 |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 ①前提條件。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要有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到外地治療的書面文件。 | ②客觀原因。指受害人能夠住院的,應當住院的,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醫院外住宿,必須是因為醫院無病床等客觀原因引起的,而不是受害人或其親屬等自身的原因造成。 | ③合理部分。對于受害人到外地治療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合理部分。廣東住宿費150(元/天) |
| 12 | 直接財產損失 | 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 | 13 | 車輛停運損失費 | 車輛停運期間的實際損失 | 如出租車的管理費等 | 14 | 交通費賠償金額 | 實際發生的費用 | 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據,并與就醫時間、地點、人數、次數相符,交通事故圖片。無單據時法院也可能酌情支持 | 15 | 精神損害撫慰金 | 無標準,法官自由裁量,但一般都有內在標準,大都在5000以上元以下。 | 根據受傷程序與侵害人的過錯程度酌定,一般要構成傷殘。10級傷殘為5000元。 | 16 |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 | 按照實際合理費用以準。 |
| 17 | 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 以實際發生為準或機構出具意見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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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資5000元,因交通肇事住院100天,定殘日為事后100日: 所獲賠償事項: 1、醫療費:按實際醫療支付計算(以具體醫療單據為依據)。 2、誤工費: ⑴ 傷殘:支付到定殘日,5000元×100天/30日=16667元 ⑵ 未傷殘:5000元×100天/30日=16667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50元×100天=5000元 4、護理費:100天×90.46元=9046元 5、營養費:按醫囑 6、殘疾賠償金: ⑴ 城鎮戶口: 一級傷殘:23223元×100%×20年=464460元 二級傷殘:23223元×90%×20年=418014元 三級傷殘:23223元×80%×20年=371568元 四級傷殘:23223元×70%×20年=325122元 五級傷殘:23223元×60%×20年=278676元 六級傷殘:23223元×50%×20年=232230元
七級傷殘:23223元×40%×20年=185784元 八級傷殘:23223元×30%×20年=139338元 九級傷殘:23223元×20%×20年=92892元 十級傷殘:23223元×10%×20年=46446元
⑵農村戶口: 一級傷殘:9384元×100%×20年=187680元
二級傷殘:9384元×90%×20年=168912元 三級傷殘:9384元×80%×20年=150144元 四級傷殘:9384元×70%×20年=131376元 五級傷殘:9384元×60%×20年=112608元 六級傷殘:9384元×50%×20年=93840元 七級傷殘:9384元×40%×20年=75072元 八級傷殘:9384元×30%×20年=56304元 九級傷殘:9384元×20%×20年=37536元 十級傷殘:9384元×10%×20年=18768元 7、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殘疾器具費用 8、死亡賠償金: ⑴ 城鎮戶口: 23223元×20年=464460元 ⑵ 農村戶口: 9384元×20年=187680元
9、喪葬費:42503元÷12個月×6個月=212515.5元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若撫養年限為10年,城鎮戶口:16594元×10年=16594元 農村戶口:5998元×10年=59980元 11、住宿費:必要支出費用 12、直接財產損失:受損害的財產損失 13、車輛交通停運損失:因車輛停運而造成的損失 14、交通費賠償金: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 15、精神損害賠償金:一級傷殘50000元,每減一級傷殘減少5000元賠償 16、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合理、必要的支付 17、后續治療費用:以實際發生為準或機構出具意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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